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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1年度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1-10    作者:侯蔓蔓     来源: 科研网    点击:

各院系、各部门:

陕西省教育厅2011年度科研计划项目现已开始申报,根据省教育厅1月7日项目申报工作会议精神,现将我校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总体要求和《陕西省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10年)>的实施意见》精神,紧紧围绕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中心任务和整体部署,结合高校实际与特色,加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技术、新产品、新方法研发;坚持科学研究为人才培养服务,科技进步为经济建设服务的方针,突出重点,加强集成,注重实效;通过项目、人才、基地的有机结合,充分发挥陕西高校人才、科技优势,通过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促进我省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重点选择一批与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目标任务密切相关的区域性、行业性重大关键技术问题和难题,为建设西部强省和和谐社会提供科技、人才支持。

二、项目类别与资助重点:

1.项目类别(与我校有关):

(2)专项科研项目——分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两类。以基础性研究和应用开发研究为主,主要资助有应用前景的应用基础研究和应用开发研究项目。

2.资助重点:

(1)对我省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有应用价值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项目;能够充分发挥我省资源和自然条件特色,可形成自主知识产权的应用研究项目;对学科发展有推动作用的前瞻性研究和具有原始性创新研究项目。

(2)资助的重点研究领域:自然科学研究主要围绕我省新兴产业领域和和有关“十二五”经济、科技发展规划,确定的重点研究领域和研究发现。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侧重选择为我省经济建设可持续发展服务的经济学、法学等应用学科研究项目。

三、资助的范围与条件:

1、资助范围:

(1)具有重要科学研究意义,瞄准科学发展前沿,围绕国家目标,具有原创性和探索性的基础性研究。

(2)针对我省自然条件与资源特点,围绕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点、难点和急需解决的科学技术问题开展的应用研究,重点资助能够形成自主知识产权、对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价值的应用研究。

(3)围绕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探索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的发展规律,推进理论创新,支撑科学决策,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

2、应当具备的条件:

(1)项目的研究内容符合科研计划项目的资助范围,申请手续完备,申报材料真实、规范。

(2)申请者必须是项目的实际负责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项目研究。

(3)学术思想新颖,立论依据充分,创新点突出,研究目标明确,研究内容具体,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先进、可行。

(4)计划进度安排合理,一般在3年内完成。

(5)具备一定的研究基础和研究条件。

(6)经费预算合理。

(7)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予以资助的项目包括:

学校科研项目已支持过的具有较好研究基础的申请项目;科研计划项目完成质量突出的后续申请项目。

(8)下列人员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请项目:

在读博士、硕士研究生(不含在职);离、退休人员;申请单位的兼职人员。

(9)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科研计划项目,不受理在研项目组主要成员提出的新的项目申请。专项科研计划项目组成员一般不超过5人(含项目负责人),参与人最多可参加两个项目。

四、申报原则和要求:

1.申请项目须符合《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管理办法》(2010年12月发布,见附件)有关规定。

2.承担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没有结题验收的项目组成员前三名,不得申请2011年度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

3.2011年科研计划项目申报继续使用“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请登录http://stmis.xauat.edu.cn/xmsb)。所有申报项目均实行网上在线申报,在线评审。

五、材料报送时间:

项目申报人通过“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生成填写好的项目申请书,打印一式两份,于2月20日至25日交科研处项目管理科。

未尽事宜请与科研处项目管理科联系。

联系人:李帆 电话:82069088

科研处

2011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