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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处主要职责

科研处是学校科学研究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在校党委、行政和分管校领导的领导及学术委员会指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一、负责制订并组织落实学校科学研究专项规划;

二、负责建立和完善学校科研工作相关制度;

三、负责校级科研项目组织管理工作;

四、负责校级以上科研项目的申报、推荐工作;

五、负责横向合作科研或科技攻关项目管理工作;

六、负责学校科技成果转化、科技开发管理工作;

七、负责科研创新团队立项建设工作;

八、负责组织学术交流工作;

九、负责科研成果认定、统计和优秀成果奖励工作;

十、负责学校科研信息平台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学校学术委员会、科协、社科联秘书处工作,做好教职工加入校外学会、协会、理事会等学术组织的审核备案工作和学校加入社团组织的报备工作;

十二、负责学术道德建设并查处学术不端行为;

十三、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