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申报2012年度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1-05    作者:侯蔓蔓     来源: 科研网    点击:

各院系、各部门:

为了做好陕西省教育厅2012年度科研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总体要求和《陕西省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实施意见》精神,紧紧围绕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中心任务和整体部署,结合高校实际与特色,加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技术、新产品、新方法研究;坚持科学研究为人才培养服务,科技进步为经济建设服务的方针,突出重点,加强集成,注重实效;通过项目、人才、基地的有机结合,充分发挥陕西高校人才、科技优势,强化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促进我省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重点选择一批与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目标任务密切相关的区域性、行业性重大关键技术问题和难题,为建设西部强省和和谐社会提供科技、人才支撑。

二、资助的范围与条件

见《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第二章资助范围与条件。

三、项目类别与资助重点

专项科研项目分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两类。以基础研究和应用开发研究为主,主要资助有应用前景的应用基础研究和应用开发研究项目。

资助重点:

1.对我省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有应用价值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项目;能够充分发挥我省资源和自然条件特色,可形成自主知识产权的应用研究项目;对学科发展有推动作用的前瞻性研究和具有原始性创新研究项目。

2.资助的重点研究领域:自然科学研究主要围绕我省新兴产业领域和有关“十二五”经济、科技发展规划,确定的重点研究领域和研究发现。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侧重选择为我省经济建设可持续发展服务的经济学、法学、管理科学等应用学科研究项目。

3.优先资助校企合作,解决企业难题和提升企业产品质量(包括产品定型和现有产品更新换代、新产品开发、产品批量生产过程的工艺改进优化活动)的项目;高校与科研院所、企业已签订实质性合作协议的项目。鼓励科研基础相对薄弱的高校与科研实力较强的高校联合申报科研项目,通过项目合作,为科研基础相对薄弱的高校培养科研骨干人才。

四、申报原则、程序和要求

1.申请项目须符合《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2.实行自主申报,各校应做好申请项目的查新和筛选工作,控制数量,提高质量,资助重点是45岁以下中青年科技人员,其比例不低于60%。

3.申报项目要做到重点明确,避免重复研究和低水平研究。申报项目原则上应受过学校科研基金的资助。

4.产业化培育(服务地方专项)项目申报既要注重技术指标的先进性、又要密切结合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要求。控制数量,择优推荐,并注意处理好结转项目与新申请项目的衔接,鼓励已结题的科研人员继续在已有研究的基础上将项目做大做强,推向市场。

5.承担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没有结题验收的项目组成员前三名,不得申请2012年度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申报人基本信息弄虚作假,三年内不得申报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

6. 2012年科研计划项目申报继续使用《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所有申报项目均实行网上在线申报。登陆系统的账户、密码请致电索取!

7.网上申报时间:2012年1月6日——3月1日,3月2日零时网络自动关闭,逾期不予受理。

8.申报材料报送要求及时间:所有项目纸质申请书必须由《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的项目申报管理模块生成,申报材料一式1份。申报材料请于2012年3月2日前交科研处项目管理科,逾期不予受理。

未尽事宜请与科研处项目管理科联系。

联系人:李帆

联系电话:81896088

科研处

二〇一二年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