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5年度省教育厅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院系、各部门:
省教育厅《关于发布2015年度省教育厅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陕教技[2014]10号)已下发,请各部门准备申报人员认真学习本通知和《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管理办法》(陕教技[2010]14号)积极申报。
因今年专项科研项目实行“设定数量、个人申请、学校评审、备案立项”的原则,分配给我校人文专项项目2项,自然科学项目1项。
申报人员请先填写《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申请书》(分自然科学和人文社会科学两类),学校将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经过评审后确定上报的项目再进行网上在线申报(每个申报人员有一个固定的账号,首次申报人员请与科研处联系获取个人账户名及密码以前已获取账号和密码的人员即可用原账号和密码申报)。
此次申报中需注意的事项有:
1.申报信息不能弄虚作假,发现一处,申报人员资格取消;发现两处,学校资格取消。
2.课改、教改、教学等一般性选题不予受理。
3.申请书中项目组成员必须本人签字,并在签字后面写上手机号码。
4.承担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没有结题验收的项目组成员前三名及具有正高级职称人员,不得申请2015年度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
5.申报人员可登陆省教育厅系统填写《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申请书》并查看附件材料格式,并于9月30日前将《申请书》1份、附件材料(严禁泄漏项目申请人个人有关信息))一式七份报送至科研处。待评审通过后提交正式材料。
科研处
2014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