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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优秀社科普及专家、社科普及作品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4-24    作者:侯蔓蔓     来源: 科研网    点击:

各院(系)、各部门

根据陕西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关于开展优秀社科普及专家、社科普及作品评选活动的通知》(陕社科联〔2013〕24号),为了更好的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宣传普及活动,推动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大众化,为提高我省人民群众科学文化素质和思想道德素质,推动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激励广大社科工作者进一步做好新时期下的社科普及工作,经研究,决定开展优秀社科普及专家、优秀社科普及作品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评选活动由省社科联组织实施。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社科普及专家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积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科普宣传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社科专家;

2.热心科普工作,求实创新,甘于奉献,紧密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提高全民科学文化素质,大力普及科学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的社科专家;

3.在高校、党干校、社团及社科研究机构中,从事科普创作、科普理论研究、科普教育,以及各类科普宣传活动满3年以上且有一定影响的知名社科专家;

4.在 “社科知识普及周”、“社科专家下基层”、“长安讲坛”、学术交流等其他科普活动中表现突出的社科专家。

(二)优秀社科普及作品评选条件

1.在宣传普及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在传播科学知识、科学方法、科学思想和科学精神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2.思想性、科学性、可读性强,具有陕西特色的著作、画册、调研报告及其他科普作品;

3.普及面广,受到广大读者欢迎和好评的科普读物。

三、报送办法

请各单位积极组织推荐,把为我省社科普及工作做出突出贡献和成绩的优秀社科普及专家推荐上来;把近三年(2010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以来公开出版的具有较高的思想性、科学性、可读性和实用性,在普及社科知识、提高公民人文素质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的优秀社科普及作品(图书、画册、调研报告、音像作品等)推荐上来。

被推荐人和社科普及作品按照要求填写《推荐表》(见附件)一份,社科普及作品提交作品三套,于2013年5月10日将书面材料及电子文档报送至科研处(综合楼1018),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李帆

联系电话:13389219599

邮箱:sxddkyc@126.com

科研处

2013年4月24日

附件1:陕西省社科界优秀社科普及名家推荐表.doc

附件2:陕西省社科界优秀社科普及作品推荐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