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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完善陕西省社科基金项目评审专家库和建立中青年社科拔尖人才库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4-23    作者:侯蔓蔓     来源: 科研网    点击:

各院系、各部门:

根据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关于完善陕西省社科基金项目评审专家库和建立中青年社科拔尖人才库的通知》(陕哲社科【2015】03号)文件精神,为了进一步适应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加快推进建设学科规范、门类齐全、结构合理的哲学社会科学人才队伍,充分发挥社科工作者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战略布局中的重要作用,近期我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拟完善我省社科基金项目评审专家库并建立中青年社科拔尖人才库。现结合我校实际,就完善陕西省社科基金项目评审专家库和建立中青年社科拔尖人才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选条件

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坚定、政治素质扎实的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人员或与哲学社会科学事业相关的实际部门工作者。

2.有较深的学术造诣和一定的学术影响,学风正派,工作认真严谨。

3.关心我省社科发展,愿意积极完成省社科规划办委托的相关工作。

4.评审专家除了具备以上三个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正高专业技术职称,承担过国家或省部级人文社科基金项目,年龄在70周岁之内。

中青年社科拔尖人才除了具备以上三个条件外,还必须具备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年龄在45周岁之内,还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获得国家或者省(部)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称号;

(2)入选全省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优秀人才;

(3)担任过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负责人或重大项目子课题负责人;

(4)获得陕西省或教育部人文社科优秀成果二等奖以上;

(5)参与省(部)级以上党委(政府)重大决策活动,在服务社会发展方面做出了重要贡献。

5.符合条件的专家可同时入选评审专家库和中青年社科拔尖人才库。

二、其他事项

1.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对各单位推荐的专家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正式入选专家库。

2.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对入库专家实施信誉管理制度,对信誉良好、学风严谨、工作认真的专家,不定期进行表彰。

3.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组织入库专家参与国家和省级社科基金项目通讯初评、项目评审、成果鉴定等工作,并对其在申请立项、鉴定结项、成果宣传等方面予以重点扶持和推介。

三、申报程序:

1.个人申请并按照附表一或附表二的格式填写个人信息登记表。

2.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认真审核,确保推荐的专家符合要求。

3.请各单位于2015年5月4日(周一)前将专家信息登记表纸质版和电子版报至科研处。

附件:1.陕西省社科基金项目评审专家登记表

2.陕西省中青年社科拔尖人才登记表

科研处

201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