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陕西省教育厅
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申报2020年度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的通知》(陕教技办〔2019〕8号)文件精神,2020年度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已开始,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与资助重点
1.资助重点
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以培养青年教师,稳定高校青年创新人才队伍,加快高校科研平台建设,提升陕西高校科技创新能力,促进高校内涵发展,服务地方经济建设为目标,重点支持:
(1)对学科发展有推动作用的前瞻性研究和具有原始性创新型研究项目;对我省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有应用价值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项目;能够充分发挥我省资源和自然条件特色,可形成自主知识产权的应用研究项目。
(2)围绕当代中国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探索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教育等发展规律,推进理论创新,支撑科学决策,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3)高校和科研院所、企业合作,解决企业难题和提升企业产品质量(包括产品定型和现有产品更新换代、新产品开发、产品批量生产过程的工艺改进优化活动),能够促进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创新型项目。
2.项目类别
专项科研计划项目:分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两类。(自然科学专项项目申请额度2万元,人文社会科学专项项目申请额度1万元)——主要资助青年科技人员和教师开展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开发研究项目。主要资助青年科技人员和教师开展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开发研究项目。
二、申报数量及程序
1. 2020年度科研计划项目申报使用“陕西教育科研综合管理系统”(登录地址http://kygl.sneducloud.com/),所有申报项目均实行网上在线申报。
已开通个人账号的,登录账号、密码保持不变。无申报账号的老师先联系科学技术处开通个人账号。
2.按照省政府落实高校办学自主权和简化行政审批的要求,专项科研项目继续实行“设定数量、个人申请、学校评审、备案立项”的原则。学校根据分配的申报数量,组织评审,确定推荐项目,进行网络申报。省教育厅形式审查通过后,列入备选项目。我校分配人文社科专项项目2项,自然专项项目3项。
3.专项科研项目预期研究成果为:研究报告1份,论文2篇(其中至少核心期刊论文1篇)。
三、资助条件和要求
1.申请项目须符合《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2.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以支持培养青年教师和科研人员为主,一般专项项目申报人截止2019年10月15日年龄小于35岁。
3.申报项目原则上应受过学校科研基金资助,具有较好的研究基础。
4.承担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的项目组成员前三人和曾经撤项(或终止)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2020年度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
5.项目负责人本年度最多只能申报1项计划项目,项目成员参与项目数最多不超过3项。
6.禁止同一项目内容多头申报或申报多个不同类别计划。申报信息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立项资格。
7.做好申报项目的查新和筛选工作。坚持原始创新型、先进性和科学性,避免重复研究和低水平研究,严格控制数量,提高质量,择优推荐。推荐项目在校内公示5天,无异议后推荐。
四、申报时间及材料报送要求
申报材料请于11月4日(周一)前将《申请书》1份、附件材料(严禁泄漏项目申请人个人有关信息)一式六份报送至科学技术处。待评审通过后提交正式材料。
联系人:李帆 联系电话:81896087
科学技术处
2019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