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陕西省第十四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部门、各学院、各电大分校:
陕西省第十四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于6月17日全面启动(详见《陕西日报》6月18日评奖公告)。为做好评奖的申报、受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陕西省第十四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成果形式分为著作类、论文类、调研报告类。
二、参评范围
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我省社科研究人员、教学人员及其他行业社科工作者完成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
三、参评方式
网上注册申报,提交纸质成果参评。作者根据地域或所在单位,向对应的受理单位申报,受理单位向省评奖委员会办公室报送。
四、受理时间
即日起至2019年7月8日,网上注册、网上申报、科技处审核接收纸质成果。
五、成果形式
(一)公开出版或发表的专著、编著、译著、论文、工具书、志书、研究(调研)报告、古籍整理出版物、科普读物;
(二)与省外作者合作,我省社科工作者任第一主编或第一作者的成果;
(三)系列丛书的单本专著、系列论文或论文集中的单篇论文;
(四)发表在境外出版物上的成果;
(五)未公开发表,但对决策资政、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价值或参考借鉴作用的调研报告;
(六)其他按规定可以申报的成果。
六、参评要求
(一)一项成果只能在一个受理单位申报;
(二)个人独立完成的成果限报1项,与他人合作完成的成果可增报1项;仅有与他人合作完成的成果,限报2项;
(三)申报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须提供三套,其中一套须作匿名处理。
七、申报方式
各申报人员在陕西省社科网(www.sxsskw.org.cn)陕西省社科评奖申报与管理系统上注册
八、其他事项
请各相关学院广泛动员、严密组织,及时将评奖信息告知本学院教师。请各成果完成人严格按照时间节点2019年7月8日前,完成网上申报工作并提交纸质材料即申报成果、《申报表》和相关证明材料、《汇总表》(含电子版)将送到综合楼1418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李 楠
联系电话:029-81896086
科学技术处
2019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