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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省教育厅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10-27    作者:侯蔓蔓     来源: 科研网    点击: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申报2019年陕西省教育厅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的通知》(陕教技[2018]15号),2019年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重点与项目类别

1.资助重点:

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以培养青年教师,稳定高校青年创新人才队伍,加快高校科研平台建设,提升陕西高校科技创新能力,促进高校内涵发展,服务地方经济建设为目标,重点支持:

(1)对学科发展有推动作用的前瞻性研究和具有原始性创新型研究项目;对我省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有应用价值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项目;能够充分发挥我省资源和自然条件特色,可形成自主知识产权的应用研究项目。

(2)围绕当代中国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探索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教育等发展规律,推进理论创新,支撑科学决策,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3)优先资助校企合作,解决企业难题和提升企业产品质量(包括产品定型和现有产品更新换代、新产品开发、产品批量生产过程的工艺改进优化活动)的项目;高校与科研院所、企业已签订实质性合作协议的项目。

2.项目类别:

(1)专项科研计划项目(自然科学专项项目申请额度 2万元,人文社会科学专项项目申请额度1万元——主要资助青年科技人员和教师开展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开发研究项目。

(2)重点科研计划项目(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项目申请额度3万元)——主要资助以科研平台为依托开展的研究项目,重点支持结合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中心任务,着力解决区域性、行业性重大关键技术问题和难题的研究项目。

二、项目申报程序和要求

2019年度科研计划项目申报使用“陕西教育科研综合管理系统”(登录地址:http://kygl.sneducloud.com/),各学校登录账号、密码保持不变。所有申报项目均实行网上申报。

无申报账号的老师先联系科学技术处开通个人账号。

1.专项科研计划项目:

(1)专项科研项目继续实行“设定数量、个人申请、学校评审、备案立项”的原则,分配给我校人文专项项目2项,自然科学项目2项。

(2)预期研究成果为:研究报告1份,论文2篇(其中至少核心期刊论文1篇)。

2.重点科研计划项目:

(1)陕西远程教育研究中心作为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可申报3—5项科研项目,由学校择优推荐,列出推荐顺序。重点科研项目由省教育厅在学校择优推荐的基础上,组织专家审定,确定立项计划。

(2)预期研究成果为: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项目预期成果要求:研究报告1份,咨询报告1份,论文2篇(其中至少核心期刊论文1篇);或研究报告1份,论文3篇(其中至少核心期刊论文1篇);1部著作可视作2篇论文,研究目标明确,必须与基地的研究方向一致。

三、资助条件和要求

(一)申请项目须符合《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二)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以支持培养青年教师和科研人员为主,项目申报人截止2018年10月15日年龄需符合以下要求:

专项项目申报人年龄小于35岁;哲学社科重点研究基地项目申报人年龄小于40岁。

(三)各校要做好申请项目的查新和筛选工作。坚持原始创新性、先进性和科学性,避免重复研究和低水平研究,严格控制数量,提高质量,择优推荐。

(四)申报项目原则上应受过学校科研基金的资助,具有较好的研究基础。

(五)承担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的项目组前三人和曾经撤项(或终止)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2019年度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

(六)项目负责人本年度最多只能申报1项计划项目,项目成员参与项目数最多不超过3项。

(七)禁止同一项目内容多头申报或申报多个不同类别计划。申报信息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立项资格。

四、申报时间及材料报送要求

申报材料请于11月12日(周一)前将《申请书》1份、附件材料(严禁泄漏项目申请人个人有关信息)一式六份报送至科学技术处。待评审通过后提交正式材料。

联系人:李帆 联系电话:81896087

科学技术处

2018年10月26日